許多潮州電梯使用單位,特別是物業(yè)公司,對自己的電梯基本情況很多都不清楚。別提電梯參數(shù)、維保情況,就連電梯制造單位都不清楚。
體責任,不知道提了多少次、喊了多少年,依然無法切實落實到電梯使用單位的肩上。其中很重要的原因,就是因為在使用單位和主體責任中間,有電梯維保公司夾在中間、“奮力抵擋”。
按照相關(guān)法律、法規(guī)要求,電梯安全管理人員需要參與電梯管理。一般來說,電梯發(fā)生故障或者困人,安全管理人員最靠近現(xiàn)場、最方便實施救援。但實際情況卻是,遇到這類情況,不少安全管理人員只能撥打電梯維保人員的電梯,就連最基本的安撫工作都很難做到。
掏錢買服務(wù),看似理所應(yīng)當,但是,從某個角度來說卻是躲避主體責任的表現(xiàn)。
由于電梯維保合同基本都是一年一簽,為了得到下一年的合同,維保人員不得不“表現(xiàn)”自己,哪怕本來不是自己的工作也要攔下來,以求來年合同的順利簽約。
所以,無論是辦理使用登記證、報檢、應(yīng)急救援演練,甚至小區(qū)沒電、地坑漏水,都要叫上維保人員。在這方面,一些電梯使用單位就像“巨嬰”一般,牢牢依靠電梯維保人員這個“家長”。
電梯報檢并接受檢驗,是落實電梯安全責任重要的環(huán)節(jié)。很多電梯使用單位到現(xiàn)在都沒有搞清楚,電梯檢驗究竟是為了誰?即使在檢驗現(xiàn)場,也很難看到使用單位的人,仿佛電梯是否安全都是維保人員的事情、與自己毫無關(guān)系。
若是電梯一切正常、倒還好說,若是需要整改、特別是需要更換零件,這個過程就比較漫長。本應(yīng)該電梯使用單位去關(guān)注、去落實的責任,毫不猶豫地壓在維保人員頭上,似乎,解決電梯的安全問題,是維保人員的責任。
電梯使用單位應(yīng)落實安全主體責任。對于法定的責任,使用單位應(yīng)時刻記在心上、抓在手上,努力克服困難,掌握一定的知識和技能,完成屬于自己的工作。而不能以“什么都不懂”的“孩子”自居,將責任作為“家長作業(yè)”全部推給維保人員。同時,維保人員也應(yīng)根據(jù)實際情況提醒使用單位,適時督促他們落實主體責任。畢竟,孩子如果不從嬰兒車中下來,永遠也學不會走路。